紧贴行业实际 坚持务实创新—多形式推进税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目前,全国各省*行业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税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取得了明显成效。*些省*行业党委成立较早的地区,根据本地税务师事务所和党员分布现状,立足扩大组织覆盖,兼顾方便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率先实现了对税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现将部分省*行业党委采取的模式和做法加以推介,供其他地区参考借鉴。
全部隶属行业党委直接管理模式
天津市行业党委共有税务师事务所106户,其中有党员的事务所61户,共有党员177人。市行业党委成立后,随即研究启动了税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覆盖工作。本着立足实际、先易后难的原则,先行建立党组织24个,其中*立党支部19个,联合党支部5个。对具有双重业务资格且已先期应注会行业要求建立的10个党支部,以及7名已加入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的党员,同意其维持党组织隶属关系现状,做到了“应建必建,能建即建”。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全部隶属市行业党委直接管理。在建立健全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基础上,对没有党员的54户税务师事务所,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建立了2个工作联系点。市区联系点负责联系指导35户税务师事务所;新区联系点负责联系指导19户税务师事务所。每个联系点各设1名专职联络员,由天津市国税局从退休的处*公务员中选派,相关开支由市国税局拨付。目前,天津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目标已顺利实现。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共有从业人员1906人,其中党员255人,分布在122户税务师事务所。市行业党委成立后抓紧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新组建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24个,加上原有的14个党支部(总支),全行业基层党组织已达38个,全部由重庆市行业党委直接管理。同时,印发了《关于向部分事务所派出党建工作联络员的通知》,对联络员的职责、分工、任期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联络员由市行业党委委员、市税协和市注税管理中心领导及市税协工作部门中的9名党员担任,分别负责对64户没有党员税务师事务所的联络工作,如期完成了对税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海南省行业党委于3月下旬完成了对税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针对57户税务师事务所主要集中在海口市,共有党员36人的现状,省行业党委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组建了5个联合党支部,2个*立党支部,全部隶属省行业党委直接管理。
直接管理为主监督管理为辅模式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共有税务师事务所71户,其中哈尔滨50户,其他地市21户;从业人员890人,其中党员43人。为方便管理,省行业党委在充分听取税务师事务所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省直机关工委协调批准,对本地行业党组织采取了直接管理和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对哈尔滨市区具有3名以上党员的税务师事务所分别建立了4个*立党支部;将10个税务师事务所中的12名党员,组建为4个联合党支部。省行业党委对这8个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实施直接管理。对哈尔滨市以外地(市)3名党员以上税务师事务所建立的2个*立党支部,则尊重党员的意愿,将其纳入省行业党委直接管理。对地处哈尔滨市以外市、县,无法联合组建党支部的7户税务师事务所中的10名党员,经省直机关工委与省、市委组织部协调,将其组织关系落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由省*行业党委对党员活动参加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省行业党委采取内外结合的办法,分别落实了13名党建工作联络员,负责对48户没有党员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哈尔滨市区无党员的25户税务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联络员由行业党委有关人员担任,其余11个地区23户无党员税务师事务所的联络员,分别由哈尔滨市国、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各指派1名工作人员担任。
多形式确立隶属关系,强化行业指导模式
贵州省共有46户税务师事务所。党员127人,分布在31户事务所。行业党委成立后迅速投入工作运转,下大力抓了税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省行业党委主动上门协调地方党委及相关部门,区别不同情况,将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关系分别隶属于地(市)直属机关党委、街道社区、税务部门机关党委领导,省*行业党委负责对其工作的具体指导。在理顺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省行业党委共批复成立了17个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将不具备成立*立党支部条件,且相距较远无法联合组建党支部的13户事务所中党员的组织关系分别转入所在社区党组织。还下发了《关于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对选派对象、职责及分工提出了明确要求。共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6名,分别由行业党委委员、省协会、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党员领导担任,负责对15户没有党员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联络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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