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的会员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问:我市成立了房地产协会组织,并且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请问,房地产协会向会员单位收取的会员费是否缴纳增值税吗?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因此,收取会员费的非营利组织,若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组织,不征收增值税,否则,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因企业协会组织不在列举的范围,因此收取的会员费应当按照“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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